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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教育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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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命名2019—2020年度校级党员示范岗的通知

2020-05-12  点击:[]

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

为巩固拓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激发党员争先进位精气神,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作示范、促进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升,根据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示范岗建设的通知》(镇组通[2020]19号)的精神,在前期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深化党员示范岗建设,遴选命名一批2019—2020年度校级党员示范岗,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党员示范岗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可以党组织(部门或团队)群体参评,亦可以党员个人参评。

二、申报数量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限报1例。

三、申报标准

1.积分数值达标。部门群体参评,党员人数应占一定比例,且所属党员在“先锋亮绩、积分管理”中获得90分以上的积分比例不低于80%;党员个人参评,本人应在“先锋亮绩、积分管理”中获得95分以上的积分。

2.作用发挥突出。爱岗敬业、恪尽职守,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,创先争优、创新作为,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业务工作在本部门、本支部走在前列。

3.特色亮点明显。工作形式活、效果好,有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做法、亮点成绩,形成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,具有一定的宣传影响力。

4.严守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范,没有发生违反各项党纪法规的人和事。

5.群众满意度高。宗旨意识树立牢固,把师生利益放在第一位,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,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,维护公平正义,树立清风正气,受到广大师生肯定。

四、申报办法

各党总支根据申报标准,严格筛选。申报对象确定后,填报《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员示范岗推荐和审批表》(见附件)。纸质表一式两份,连同电子文档于520日前,报送至学校党建办。学校将根据各党总支推荐申报情况组织评比,从中命名校级党员示范岗。

联系人:张媛,电话:87358210;邮箱:279461819@qq.com

 

附件: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员示范岗推荐和审批表

 

 

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5月12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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